关于2011年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6-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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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湘一师党字〔2010〕46号)、《关于开展院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申报的通知》(湘一师学字[2011]05号)等文件精神,经各系部推荐,专家评审,学院审定,确定文史系陈天涯副书记主持的《经典诗词诵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实践与探索》等三个工作项目为我院2011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3年,2011年6月开始至2014年6月底结束,具体结项时间由项目组提出申请。

二、项目有别于理论研究,重点在工作探索。各项目要根据工作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在本系部进行实践,总结有关经验,努力取得具有在全院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项目建设到期后,各项目组须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撰写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5—0.8万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1份),于项目到期后10天内上报学生工作处(提前申报验收项目者时间自定)。

四、学生工作处对验收合格的特色建设项目,将下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结项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将发文取消立项资格。

五、资助每个项目1万元,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学院科研管理条例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11年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考核验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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