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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决定,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

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调研,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提出新形势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应对策。

4.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包括辅导员的培训、考核与表彰工作。

5.协同各二级学院做好班主任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并指导二级学院抓好班主任工作。

6.协助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党委武装部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军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的职能部门。

1.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2.负责组织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相关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送兵等工作。

3.配合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服兵役期满学生的复学工作及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

4.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加强国防教育教导大队建设,做好国旗护卫队、军训自训教导大队的组织管理、训练提升工作。

5.加强军事课建设,做好《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以及其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

6.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

1.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校学生校规校纪、学生行为规范及习惯养成教育,做好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引导教育工作;

4.指导、检查和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以及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心理知识的宣传普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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