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将辅导员队伍作为高校教学、科研、管理之外的“第四支队伍”进行全方位支持,夯实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队伍支撑,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评选2025年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专委会〔2026〕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两类荣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在我校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2.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在我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辅导员、班主任。
二、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青年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立志成才;
(2)热爱学生工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近两年内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熟练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善于思考,注重研究。本年度结合辅导员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研究论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以见刊时间为准);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大多数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2.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学生为本,把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善于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经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不断研究新问题、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本年度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工作研究论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以见刊时间为准);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业务熟练,业绩突出,工作积极,具有主动性和前瞻性;
(4)具有良好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公平公正,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三.推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确定推荐人选,每类推荐至多1人到学校参评。
2.申报先进个人需报送相应《推荐表》(一式三份)及论文发表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相应《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3.《推荐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及事迹材料中所提及成果材料等申报材料纸质稿于2月9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许炳娜老师处,申报材料电子稿压缩后以“姓名+辅导员工作/学生工作研究与实践先进个人”发送至指定邮箱:hnysxgb@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炳娜
联系电话:0731-88220560
办公室:葵园楼204
邮箱地址:hnysxgb@126.com
附件 先进个人申请表格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30日
(一审:付淑敏,二审:付焱,三审:周大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