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作者:滕远| 发布日期:2018-09-27|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以及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安排部署,切实巩固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引导我校加大投入和改革创新,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大工作研究与实践力度,打造一批在湖南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品牌;引导我校围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校院两级工作模式,深化实践育人,建设一批优质德育资源,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我校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调动队伍育人的积极性。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毛泽东纪念馆的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日常事务。

三、建设内容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院部协助)

针对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要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平台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上进行积极探索,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每年择优资助1-2个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1-2项。

2.大学生心理教育建设项目(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院部协助)

一是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全面建设特色成长辅导室,完善已验收的两个院级成长辅导室运行;协助正在进行的两个院级成长辅导室建设,达到接待室、测评室、个体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专职人员到位的建设目标;指导其他院部进一步申请成长辅导室建设立项。学校每年择优资助1个校级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二是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逐步完善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健全校院(院系)两级联动机制,建立一定规模的特色成长辅导室,并努力争取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三是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课教研室教学活动,充分利用我校心理教育学科优势,每年组织专(兼)职教师2-3人参加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组织和推荐的专职教师研修班和相关学术培训,以提高其教学和咨询水平。

3.网络文化精品项目(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院部协助)

围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广泛开展有利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主题活动、网络产品研发和网络管理服务,启动易班网校园平台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校园网络文化品牌,促进高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学校每年择优资助1-2个校级网络文化精品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网络文化精品项目1-2项。

4.实践育人项目(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牵头,各院部协助)

一是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推动我校进一步探索广泛参与的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推动深度融合,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学校每年择优资助1-2个校级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1-2项。二是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探索建立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生团队或个人,利用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广泛开展德育实践。学校每年择优资助不多于8项校级德育实践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4-5项。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项目 (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院部协助)

一是辅导员上岗及专题培训项目。举办校级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甄选优秀选手参加湖南省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并对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辅导员进行表彰。每年推荐8-10名优秀辅导员参加湖南省五大高校的辅导员培训基地的专题学习。推荐辅导员参加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辅导员网络培训。二是辅导员年度人物资助项目。注重我校辅导员素质的综合培养和提高,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年度人物的评选。三是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拓展辅导员发展空间,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鼓励优秀辅导员积极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建设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名师项目。学校每年择优资助1-2个校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力争成功申报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1-2项。

6.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学生工作部(处)、科研处牵头)

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单独立项和单独评审,每年评定3项校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类研究项目、3项校级辅导员工作类研究项目、3项学生资助工作类研究项目、3项校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研究项目,共计12项,每项资助3000元。

四、遴选方式与保障措施

1.改进遴选方式。省级及研究会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项目须由学校先行立项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后择优推荐”的程序严格执行。

2.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要在条件、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总结评选出特色鲜明、模式先进、亮点突出的建设项目,进行推广,并积极申报省级项目。

3.严格经费管理。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校级项目的经费管理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落实检查监督。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对校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评估验收,如期达到建设标准、成效显著的颁发相关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取消其提升工程项目的资格。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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