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人员工作职责


作者:付淑敏| 发布日期:2022-05-12| 点击数:

部长

主管工作:全面负责学生工作部(处)与武装部的工作,直接分管部门综合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

2.负责本部(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向分管校领导反映学生工作。

3.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4.主持召开部(处)务会议、学工系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布置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5.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听取各院部反映,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监督和考核各院部学生工作。

6.负责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和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7.负责部门参与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实施组织领导。

8.负责加强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大学生奖、助、贷、减、补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部长

分管工作:具体分管心理健康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工作职责:

1.协助规划和组织实施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协助建立和完善好学校三级工作网络机制。

3.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等工作。

4.结合工作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学校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5.协助组织、开展与校外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合作、交流。

6.协助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及管理工作。

7.协助、开展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激励与引导工作。

8.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部长

分管工作:具体分管思想教育科、公寓管理科、国防教育科工作

工作职责:

1.协助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协助制定并完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协助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工作考核等工作。

4.协助做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工作。

5.协助做好部门内部工作规范化建设。

6.协助做好大学生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有关工作。

7.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8.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科长

工作职责:

1.处理及协调部门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及其他各类档案管理。

3.负责部门会议、系统内部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整理。

4.部门出勤、加班登记及考核。

5.购置与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管理本部门固定资产。

6.负责对外联络及来信来访接待。

7.安排节假日及重要时段部门值班。

8.负责管理部门印鉴,开具证明、介绍信。

9.收集、反馈学生工作情况。

10.负责与各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联络和交流。

11.购置、发放和管理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校徽,补办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及优惠卡充值。

12.负责本部门网页的维护、新闻撰写及上传。

13.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教育管理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风建设,检查、通报学生课堂出勤。

3.协助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4.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5.评选、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

6.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培训与考核。

7.建立学生信息系统,统计学生各类数据,发布学生工作相关信息。

8.组织迎新工作,制定新生入学教育方案,组织学院进行入学教育。

9.受理学生学籍异动事务、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10.接待学生来信来访,负责学生事务咨询和指导。

11.制定、实施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12.建立学生勤工助学自我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工作。

13.联系、安排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负责核算与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14.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寓管理科科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公寓的文明创建与秩序管理,指导、组织学生公寓党团、文化活动。

2.组织开展与公寓相关的评优评先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床位分配及调整。

4.组织学生干部检查学生就寝、晚归及外宿,受理学生外宿、请假、假期留校住宿申请。

5.建立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工作。

6.协调处理学生公寓内学生违纪事件。

7.考核、评价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的工作。

8.处理和反映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9.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2.负责学生特困补助与减免工作。

3.负责校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与报批。

4.协助负责“新华联”助学奖励金、洗心奖励金等社会资助项目的评选、使用和管理。

5.协助争取和接受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捐赠资助。

6.负责学生工作部(处)大型活动的后勤服务与保障。

7.承担学生工作部(处)部门经费的报账工作。

8.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总结。

2.整理、归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3.组织、安排辅导员老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4.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计划,承担与之相关的教务、教学、考核、评定工作。

5.聘请及安排兼职心理咨询师参与学生的咨询,并负责工作量的统计与核算。

6.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并使用和维护好心理测量软件。

7.负责与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联络和交流。

8.开展心理咨询研究,并定期举办心理案例分析会。

9.组织安排各种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并举办省内外专家来校专题讲座。

10.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防教育科科长兼大学生医保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的国防教育工作。

2.积极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举办相关的国防活动及专题讲座,增强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3.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武装工作的各项计划安排,切实抓好落实。

4.负责一年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与承训部队紧密协调。

5.制定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学计划,承担与之相关的教务、教学、考核、评定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征兵和预备役登记工作。

7.负责 “三室一库”(军事教学专修教室、资料室、训练器材室、武器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负责长沙市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的宣传。

9.负责大学生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报盘与变更等。

10.负责参保大学生垫付医疗费用的资料收集与申报。

11.负责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管理及组织实施。

12.对各院部医保专干进行大学生医保相关业务培训。

13.负责协调与长沙市医保中心及我院医保定点门诊有关学生医保方面的事宜。

14.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寓管理科科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寝室卫生的检查与督导。

2.负责学生晚归、不归情况的督查。

3.负责检查住栋辅导员住栋情况。

4.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的相关突发事件。

5.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专职老师

工作职责:

1.参与实施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授课任务。

3.参与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页及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与运营维护。

5.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进行适时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6.指导校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和校心理协会等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协助开展各种校园心理文化活动。

7.完成部门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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