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电器使用申请表


作者:旷怡| 发布日期:2017-12-13| 点击数:

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外,学生宿舍区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学生申请使用超过功率范围的电器,请在“用途”一栏中简要说明。学校在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时,以此申请表中电器为准,其余电器一律没收。个人常规电器无需申请,如:电脑、音响、手机、充电器、台灯、风扇、饮水机等。违章电器是指:①超过200瓦的电器;②无3C认证的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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