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校2023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引向深入,积极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湘一师学字〔2018〕1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我校2023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的项目共5大类,具体类别、单项资助金额及资助数量如下: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

通过创新决策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制度设计,调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积极性,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高校的首要工作地位。通过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平台载体和方法手段,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网络文化精品项目

紧扣立德树人,立足学校实际,结合大学生成长需求,不断创新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打造一批网络主题教育活动,研发一批网络文化产品,建设一批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工作载体,推动校园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优化校园网络平台的用户体验和互动功能,建好、用好网络思想文化阵地,拓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3.实践育人项目

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团队和个人积极深入基层、企业、农村和社区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活动,在这种社会实践活动中,观察社会、了解民意、体会人生。引导建设符合时代需要和大学生特点、具有一定基础、学生喜闻乐见、有良好育人效果及服务成效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增强实践育人的实效性。

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项目

(1)创新工作理念。辅导员工作室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针对辅导员九大职业功能某一功能的某一个方面,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富于创造性,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2)开展学术研究。辅导员工作室能以学校学生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在聚焦的专业化方向上取得科研成果的突破。

(3)打造优秀团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既要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成员的培养职责。制定好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积极进取,成长成材。

(4)嵌入优势资源。注重在大德育体系框架下,积极引入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撑工作室建设。尤其应注重在两支队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优势互补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将思政课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教学资源、科研资源等嵌入工作室(工作项目)建设中,创新两支队伍融合的现实路径。

(5)推广教育成果。辅导员工作室的实践和科研成果应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乃至全省范围内介绍、推广。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可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项目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我校在职专职辅导员(即《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二款所界定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的相关人员申报。其中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限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中职一二年级学生可适当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学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学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各类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省教育厅、省社科及以上级别的相关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四、项目申报程序

1.撰写项目申请评审书。有意向申请人根据项目内容按要求填写相应类别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2.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15号)(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

3.项目评审。因限项申报,学生工作部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4月14日(第9周周五)15时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档一式3份至学生工作部付淑敏老师处,《项目申报书》纸质档请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稿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hnysxgb@126.com,邮件主题及《项目申报书》文档统一命名,命名规则为“姓名+2023年提升工程+具体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4.项目立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行文予以立项。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以培育更高级别的相关项目。

2.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2年,其中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根据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实施情况及如实填写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书》(以下简称《验收申请书》,详见附件4)进行结项。其中《验收申请书》中“专家组考核意见”的专家组长为我校本领域有影响力的副教授、教授或博士。

4.项目经费的列支、报销按《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5.在规定研究期限内未结项的,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相关项目,至撤销立项并追回资助经费。

6.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付淑敏,联系电话:0731-82841022

联系邮箱:hnysxgb@126.com

办公室:百熙楼512室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课题指南.pdf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zip

附件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附件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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