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工作后停办大学生医保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0-05-27| 点击数:

通 知

各系部:

接长沙市医保局通知,参保大学生毕业以后若在长沙市工作且需要参加长沙市职工医疗保险,则必须先行停办长沙市大学生医疗保险。需要办理停保业务的同学请携带大学生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201室办理。

联系人:刘阳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907607

学生工作处

2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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