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2-01| 点击数:

各系部学工办:

接湖南省思政教育研究会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提升辅导员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探索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规律和途径,加强湖南省各高校学生工作经验交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工作案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湖南省各高校辅导员。

二、撰写要求

1.案例的选择要体现辅导员工作的特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就业指导、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可结合具体工作撰写工作案例,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

2.提供的案例要主题突出,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其他辅导员有借鉴意义,有推广价值。

3.要求以填写表格的形式撰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分析处理、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三个部分,字数2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示范样表(见附件)。

4.案例选择须真实可信且有代表性,如特殊个体问题、群体问题、正面、反面、优秀典型等方面案例均可。

5.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

三、评审与奖励

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选。

2.此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1年年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3.在研究会2011年年会上将举行第三届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以上获奖案例将优先在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上进行交流,同时,获奖者将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1-2012年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中优先予以立项。

四、材料要求及上交时间及地点

1.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2.12月8日为上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实B303,电子稿发569311026@qq.com

联系人:吴涛

学工处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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