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办学新理念要求,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厚植“爱我一师”的爱校情怀,树立“兴我一师”的使命担当,形成“我与一师共成长、同发展”的价值认同,经研究,决定评定我校2023—2024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以学院或校团委为单位,按名额评定。其中,由学院推选的,经学院学工办汇总、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审定;校团委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审定。
2.评定过程要求公平、公正、公开,评比结果须在推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二、评定范围
1.校级先进班集体:2023年9月—2024年7月学校设定的行政班级参评,但2024年上半年毕业班级不参评。
2.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023年9月—2024年7月在籍在校学生参评。其中寝室长可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定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班集体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定团结,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形成合力,团结协作,起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认真考勤;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学生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年度补考率低。
(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踊跃参加校、院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各项活动的开展居学院前列。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详见附件1)中的评定条件。
四、名额分配
本次评优评先的各单位各类荣誉名额参看《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其中校团委学生干部单列评选,由校团委负责推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校级先进班集体:比例不超过本学院行政班级总数10%。其中2024年上半年毕业班级虽不参评但纳入本学院参评基数。
2.校级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
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人数的4%。
五、评选要求
1.材料要求
申报各类荣誉需填写相关相应评审登记表(以下简称《评审登记表》,详见附件3—附件5),撰写《班级先进事迹材料》或《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上述材料中所提及的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其中《班级先进事迹材料》要求详细的数据及事实支撑,图文并茂。
各相关单位上报材料包括《评审登记表》《班级先进事迹材料》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统计表》(以下简称《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6)电子稿和纸质稿。其中《评审登记表》《汇总统计表》纸质稿均需经学院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登记表》《汇总统计表》由校团委签署意见,并上报材料。其他材料由各推选单位保存备查。上报材料电子稿件发至指定邮箱:hnysxgb@126.com。
2.时间要求
各单位须于11月1日(第9周周五)17时前将公示后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上报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百熙楼514室)。
3.其他要求
(1)本次评优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2)联系人:许炳娜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8009。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评审登记表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附件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汇总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