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天创物业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留校住宿学生(以下简称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其生活服务和安全保障,维护学校稳定,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级、学校疫情防控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1.备战考研的2023届毕业班学生。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或学校集中组织的竞赛集训、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勤工俭学、创新创业的学生。

3.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

其中2022届毕业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申请程序

1.学生向相关二级学院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签署《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寒暑假期留校住宿自律与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申请表》《承诺书》各一式两份,学生、负责老师所在学院各执一份。

2.相关二级学院在严格把关和审核学生申请留校的理由及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确定留校学生名单且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将《统计表》经相关二级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备案,《统计表》电子版一并上交。

3.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根据《统计表》统一为留校学生安排寝室,留校学生根据安排办理手续入住。

三、纪律要求

1.留校学生须在学校指定的寝室内住宿,并预缴适当的电费。

2.留校学生须严格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留校住宿期间,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他人。

3.留校学生凭校园卡出入学生公寓,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特殊原因当日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应提前向负责老师请假并获得批准。学生公寓大门开关时间为每天早上六点和晚上二十三点。

4.留校期间,留校学生要提高人、财、物的安全防范意识,个人财物要妥善存放和保管,不得下河、湖、塘游泳,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5.留校学生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留校住宿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留校学生要保证通讯畅通,与辅导员或负责老师、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离开学校及时向负责老师报批,未按规定办理者,视为违纪。

7.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每天坚持在“奕辅导”上进行健康打卡,对于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咽痒、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负责老师,及时就医。

四、管理要求

1.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留校学生主要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管理,相关二级学院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日常生活、饮食起居、思想状态等的教育引导,安排责任心强、办事细致的老师负责留校期间的管理工作,并选定学生负责人协助管理。

2.相关二级学院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人员可实行轮流值班制。

3.相关二级学院需准确掌握留校学生的假期动向,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即留校学生每天向学生负责人汇报,学生负责人向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负责老师要认真审批学生外出请假,及时通告家长。学生工作处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4.值班人员在值班时段内要保证手机通信畅通,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本单位领导请假并调换值班人员。

5.值班人员每天要与负责老师、学生负责人沟通,清查留校学生人数并做好考勤,每天有书面值班记录、有台账。按时将考勤情况上报学校。

6.相关二级学院要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积极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留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加强与物业值班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学生住宿等相关情况,加强暑期留校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和违纪处理工作。

7.物业公司应加强服务与管理工作,对安排了寒暑假期留宿学生的学生公寓要按正常教学时段合同要求完成宿管、保洁、绿化等服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1.留校学生要严格恪守签署的《承诺书》中各项条款。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的相关通知。

2.暑假期间,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会,尽量不到人员聚集或密封的公共场所。因特殊情况需离开长沙的,需通过“奕辅导”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本人申请→负责老师审核→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若出省,还需由学生工作处及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否则在开学之前不得返回校园。

3.暑期天气炎热,留校学生注意防暑、防火安全,严禁在寝室吸烟、点蚊香等,外出时关灯、锁门、关窗,注意外出人身安全。同时,执行寝室值日制度,对寝室卫生进行轮流打扫。对于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留校住宿资格。

4.相关二级学院可组建适合自身实际的留校学生管理队伍,垂直管理与扁平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应急能力。

5.其他部门(单位)需要留校学生的审批、管理由本部门(单位)参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执行。

6.《统计表》请于6月15日16时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电子稿请发邮箱hnysxgb@126.com。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要求:学院或部门+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如“教育学院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招生就业处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

7.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旷怡老师,电话:0731-82841069,办公室:百熙楼510。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寒暑假期留校住宿自律与安全承诺书.pdf

附件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寒暑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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