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04-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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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湘一师党字[2010]4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决定开展院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增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重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工作新平台、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等为手段,整合资源,挖掘和培育特色品牌,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要结合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安全教育、公寓区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大学生党建(主要包括党员思想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沟通室建设、心理健康评估)、大学生典型培育(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典型、学习标兵典型、自强不息典型、志愿服务典型)、大学生特色专题教育(主要包括生涯发展教育、公益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不断创新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途径和队伍建设。

2.项目建设要求:主要做到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或难点,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在校内外具有示范效应,具有很好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省级以上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能够成为我院乃至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有明确的教育针对性,实施过程中育人效果明显;学生参与者众、受益面大,教育功能和示范作用可在省内外高校推广。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初步成效明显,在学院具有很好的影响力,并能在全院乃至省内外推广应用。

2.项目建设目标可行,建设计划周详,建设条件有保障。

3.项目负责人应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干部或教师,每人限主持1项。

4.今年全院遴选和立项建设3-4个院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项目,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将以学院名义下文确认,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申报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201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主要补充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于2011年5月6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实验楼B栋303,电子稿发至xshcho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2841069。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建设期为2-3年。项目完成后,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依据项目申报材料采取一定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完成建设项目,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同类项目。

3.如有疑问,可向学生工作处咨询。

学生工作处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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