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徐特立,长沙师范学院发起成立了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致力于弘扬徐特立革命精神和教育思想,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基金会的章程和宗旨,即将开展2016年度“徐特立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志存高远,信念坚定,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2.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发展,品德优良;
3.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4.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在班级前五名。如果在思想品行或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得到普遍认可,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可后推2-3名(即班级前7-8名)。
二、评选流程
1.3月15日-21日:各学院组织各班级进行评选,各院推荐优秀学生名额(教科院4名;文传院3名;数计院2名;外院3名;信工院1名;商学院2名;音舞院2名;体院1名;美设院2名;马院1名),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月21日前必须上交所需全部申报材料。超过申报时间的,将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2.3月22日:学生处对推选学生进行审核和考察,并进行推荐排名。
3.3月30日:学生工作处将推荐学生名单和相关资料报送徐特立教育基金会。
三、推荐名额
徐特立教育基金会组织专家最终评选8名学生荣获“徐特立优秀学生奖”,并颁发奖金4000元/人。我校将按照1:2的比例进行推荐参选。
四、要求
1.认真填写《徐特立优秀学生奖申请推荐表》(电子稿填写并打印),由各学院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2.3月21日请各学院将参加评选学生的申请推荐表、典型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封面、目录、推荐表、事迹材料、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
3.已经申报成功过徐特立教育基金会“优秀学生奖”的,不重复申报。
4.超过申报时间的,自动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