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落实《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3】40号)的文件精神,做好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就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册本、专科学生。
注:1.国家奖学金:2013级新生不参评,2013级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六年制免费师范生一二三年级学生不参评;
2.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级新生不参评,2013级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四年制、六年制本科免费师范生不参评,五年制专科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3.国家助学金:四年制、六年制本科免费师范生不参评,五年制专科免费师范生不参评。
二、评定要求:
1.各项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2.每个奖项(或等级)的人数必须按附件1名额要求推荐,不得超过各奖项(或等级)相应名额。
3.每位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位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由系部统一在【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将参评学生信息录入。
4.各系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并对上报材料签定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系部公示5天。
5.请各系部将各类材料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实B--302),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