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保大学生假期医疗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1-08| 点击数:

各系部:

为了做好参保大学生假期医疗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在长沙市定点医院住院或看意外伤害门诊时,持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医疗终结后直接与医院结算。

二、参保大学生返家探亲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或看意外伤害门诊,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将报销资料在新学期开学2周内交给本系负责学生医保的老师。

三、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和湖南省肿瘤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填写《异地转院审批表》。

1、异地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明系部、班级、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2)住院医药费收据原件

(3)病历

(4)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6)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包括①入院记录②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③出院记录(在一级医院住院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才需要,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7)医院级别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8)《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及返家探亲地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9)《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属于意外伤害住院才需要)

(10)本人“长沙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2、异地意外伤害急诊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明系部、班级、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2)急诊病历

(3)医药费收据

(4)清单(每张医药费收据都需要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及返家探亲地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6)本人“长沙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月7日

版权所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邮 编:410205
湘ICP备05000548号 湘教QS1-200505-000191
联系电话:0731-82841069  0731-828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