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做好参保大学生假期医疗工作,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大学生在长沙市定点医院住院或看意外伤害门诊时,持医保卡、身份证、学生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医疗终结后直接与医院结算。
二、参保大学生返家探亲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或看意外伤害门诊,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将报销资料在新学期开学2周内交给本系负责学生医保的老师。
三、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和湖南省肿瘤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填写《异地转院审批表》。
1、异地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明系部、班级、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2)住院医药费收据原件
(3)病历
(4)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6)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包括①入院记录②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③出院记录(在一级医院住院或者因意外伤害住院才需要,都要加盖医院公章)
(7)医院级别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8)《大学生假期疾病申报表》及返家探亲地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9)《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属于意外伤害住院才需要)
(10)本人“长沙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2、异地意外伤害急诊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明系部、班级、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2)急诊病历
(3)医药费收据
(4)清单(每张医药费收据都需要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5)《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及返家探亲地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6)本人“长沙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