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高招本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考生、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专业、男女不限。
(二)征集条件
1.年龄条件:男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3年1月1日)
2.身体基本条件:身高: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生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女生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
(三)征集程序
1.网上报名:即日起男生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女生报名相对较晚,预计6月中旬开通报名,其它程序也相应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难以自行参加网上登记报名的,可由校武装部征兵办协助报名。
现场报名:(5月15-20日):对于有愿望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学校武装部报名,地点为实验楼B栋303室。
2.体格检查:男生体检时间为5月25日左右: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应征入伍的男生到指定医院体检。女生体检时间为7月左右,由长沙市警备区统一组织体检。
3.政治考核(6月1日-10日):上级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预定兵,上级征办兵,高校与学生签订入伍协议。
4.交接起运(9月上中旬):根据复查复审结果,正式定兵并交接起运。
(四)经济待遇
1.补偿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优待金:大学生被批准从长沙市入伍,一次性发放两年优待金共计30000元。
3.奖励金:进入新疆、西藏地区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在一次性发放两年优待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0000元(共计40000元)。
4.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750元,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每月津贴85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4100元左右每月,中士为5200元左右每月,上士为6200元左右每月,四级军士长为7200元左右每月。士兵提干基本工资排职5800元左右每月,副连职6300元左右每月(不含补助、补贴)。
5.士兵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退役金数额=退役金标准x服现役年限。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如2011年退役金基本标准是每服现役满1年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成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比例给予结发。
另外,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部队发展有前途
1.士兵提干: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身心健康、思想、工作现实表现好且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
2.报考军校:为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截止1月1日,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服役满1年;士官满2年,可以报考军校。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报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大学毕业生士兵报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4.选取士官: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在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限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高技能培养,可以掌握一技之长,为今后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大学毕业生改选士官,四年学龄计入兵龄,可直接改选为中士,所享受待遇与中士军衔相等。
(六)就学就业有保障
1.保留学籍:未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保留学籍,补偿学费,退伍后可继续完成学业且补偿学费,本科生最高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学年。
2.考试加分:报考公务员,服役时间计入参加工作时间,在同等条件下加10分,并优先录取;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份。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份。
3.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具有本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免费培训:大学生士兵退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排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
5.退役安置:大学生改选士官服役满12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纳入安置计划安排工作。
6.创业免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根据服现役年限给予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且免征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贴息、免收3年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收费。
(七)其它
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详尽事宜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到学校武装部咨询,学校武装部地址为实验楼B栋3楼303室。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学校武装部咨询电话:82841069(熊老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武装部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