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29| 点击数:

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一、预约方法

来访者请提前至少一天进行咨询预约,目前可以提供的预约方式主要有:

1、来人预约:来访者本人到心理咨询室提出预约申请。地点:东方红校区实验楼B栋306;

2、电话预约:来访者致电心理咨询室进行预约。预约电话:2841077;

3、邮件预约:来访者可通过QQ留言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约,QQ:86821757,邮箱:dysfxlzx@qq.com

4、预约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咨询时间:周一、三、四下午。

二、预约注意事项

1、预约时,请您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适宜的咨询时间,以便我们尽快与你联系,确定咨询时间。原则上不进行二周以后的预约。

2、请不要迟到,咨询时间不顺延。若迟到10分钟或以上,取消本次咨询,需要重新预约。

3、如果因故无法前来咨询,请您提前24小时通知我们,取消预约,以便将时间留给其他有需要的同学。

4、每次咨询时间45分钟,请来访者遵守约定时间,准时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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