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19]19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经济困难补助评定办法》(湘一师校字〔2019〕91号)文件精神,特就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定范围: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在册本科学生。
注:国家奖学金:2021级新生不参评;2021级专升本学生不参评;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转籍后二、三、四年级方可参评。
二、评定要求:
1.国奖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2.各学院国奖评定时实行差额评审。
3.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附件2《国家奖学金报送要点》。
4.每位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各学院统一在【湖南省资助管理系统】将参评学生信息录入。
5.各学院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并对上报材料签定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本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6.请各学院将国奖材料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双创楼512),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9日。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报送要点(学工系统群“文件”下载)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工系统群“文件”下载)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