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深化资助育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工作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第一届“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青春·筑梦同行”
二、评选范围
活动推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在册学生(含2019届毕业生)。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先推选1-2名符合要求的好学生典型,报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后,全校范围内集中评选出3--5名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人物。
四、评选条件
参与推选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党爱国,品行端正。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积极进取,砥砺奋进,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突出成绩。
3.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研究发明、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富有影响力,能够代表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
4.获得过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
五、注意事项
1.遴选申报:
各学院按优中选优原则遴选推荐对象,每个学院推荐对象不超过2人;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第一届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和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2)。
2.材料截止时间: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交玉衡楼302。
3.联系方式:0731-82841022
4.联系人:曾艳辉老师
附件:1.湖南省第一届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
2.励志成才好学生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及照片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15日